今天讀了《論語憲問篇》第2章,主要記載了孔子對諸候、大夫的評說,對德行、才干、修身等方面論述。孔子提出“見利思義”的義利觀點和作為君子必須具備的哪些品德的論述,明確揭示了“仁”的特征是造福社會和民眾。本篇兩次提及管仲的“仁”就是闡述這個觀點。
第一次提到管仲。子路曰:“桓公殺公子糾,召忽死之,管仲不死。”曰:“未仁乎?”子曰:“桓公九合諸侯,不以兵車,管仲之力也。如其仁,如其仁。”子路認為“齊桓公逼死公子糾,召忽隨之自殺,但管仲卻沒有自殺。管仲不能算是仁人”,孔子卻提出齊桓公多次不用武力對付各諸侯國,避免殺戮,都是管仲的作用。這就是他的仁德。孔子認為判別是否“仁”,不能僅憑一時一事斷定,齊桓公殺公子糾,管仲不自殺雖不忠,但與“桓公九合諸侯,不以兵車”的仁德相比是小事,管仲小事上雖不忠,但大事上卻不乏仁德,所以孔子認為管仲是仁德的。
第二次提及管仲。子貢曰:“管仲非仁者與?桓公殺公子糾,不能死,又相之。”子曰:“管仲相桓公,霸諸侯,一匡天下,民到于今受其賜。微管仲,吾其被發(fā)左衽矣。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也,自經(jīng)于溝瀆而莫之知也。”子貢認為管仲不是仁德的人,桓公殺公子糾,管仲不為主人去死,反而做了齊桓公的宰相??鬃訁s認為管仲輔佐齊桓公,稱霸諸侯,統(tǒng)一匡正了天下,老百姓到現(xiàn)在還享受著它的好處。沒有管仲,我們恐怕還要披頭散發(fā)穿左開襟的衣服了。他怎么會像小老百姓那樣守著小信小節(jié),自殺在小山溝里也不讓人知道呢。”
這兩處,子貢與子路有同樣的疑問,懷疑管仲的仁德。而孔子對管仲的認識則是從大處著眼,而不是拘泥于小事。管仲之仁就是要有大局觀,把社稷和百姓的事情放在最前面的重要位置,而不是以自己的情感為主導(dǎo),像某些文人志士選擇逃避自殺等,仁者則不同,就像管仲一樣。管仲重大節(jié),識大體,最大的仁德在于造福人民,而不必像匹夫匹婦那樣斤斤計較于小節(jié),自殺于溝渠。那個時代是不會有太多人會贊同像管仲這種做法的人,很多都會意氣用事,所以子貢才會向孔子提出這個問題。當(dāng)自己的意見建議或者利益與集體的有沖突時,是否能從大局出發(fā)。從此篇可見孔子極其重視為國家、為人民建功立業(yè),所以孔子稱贊管仲,這才是真正儒家精神:一切為國家、為民族、為人民的情懷,舍小我,為大我。